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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出柜后,我变成了收山货的小老板》23、入梦(第1/2页)
徐逢春追上白小顺,偷偷观察他的脸色,见他双唇紧抿、眉头微皱,方才意识到刚才那个场面对于小屁崽子来说可能确实过于刺激。他很怕这件事对白小顺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所以想着还是及时疏导一下比较好。
徐逢春作为一个基佬,深知小众群体的路不好走,因此一直把自己隐藏得很深,也不指望身边的人理解并支持自己,互不干涉、保持距离、彼此尊重,就是他认为最理想的相处方式。
因为持有这种心态,他不会去和任何人,包括社会阅历如白纸一样的白小顺说:你一定要支持他们,他们的感情特别纯粹、美好,你不支持他们你就是狭隘的、守旧的。
他会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人与人之间一定会有很多差异,你不必强求自己去理解、去接受甚至去褒扬这种差异,你只要知道差异是必然存在的,不必为此大惊小怪即可。面对与自己生活方式不同的人,远离或者靠近,都是你的自由。
打个比方,假设多数人爱吃苹果,少数人爱吃梨,这样的差异源于各人的口味偏好和选择,大家都无错,苹果和梨也无错,谁都不需要强求对方去认同自己。如果你作为爱吃苹果的多数人之一,实在不理解为什么少数人爱吃梨,那也没有关系,你只要知道他们确实存在,然后在奔向自己的生活时,平静地路过他们就行了。”
徐逢春也对白小顺说了如上的话。
白小顺似懂非懂,看得出来,他有在努力消化徐逢春的话。过了许久,他说道:“我并不觉得他们那样很难让人接受。我就是单纯地觉到震惊,因为我真的是刚刚才知道,原来男人可以和男人谈恋爱。”
徐逢春垂眸看着白小顺,拍拍他的肩膀:“好了,小顺儿,忘记你刚才看到的场面,不要再去想太多,那些与你无关。”
说完这话,徐逢春转身大步往前走,生怕白小顺追上来,发现他掩不住的慌乱和难过。
白小顺生活在一个信息蔽塞、民风传统的偏远小城,他接触不到这个群体很正常。但徐逢春不是,他从小就接收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新鲜信息,看见过很多很多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因此很早就发现了自己的性向与旁人不同。
在这个过程中,他没有过多自我怀疑,很快就完成了自我认同,理直气壮、不卑不亢地成长着,即便是徐德立的皮带抽疼了他,他被赶出家门,甚至阴差阳错险些死在山水县陌生的街头,他也不觉得自己错了。
不觉得自己错了,那便是觉得自己是对的,愿意向人们分享亲身验证为正确的事情是一种做人的善良,可是现在,徐逢春却觉得,在白小顺面前,忽视、弱化这样的“正确”,才是一种善良。
他第一次觉得无法理直气壮,这种感受让他特别心酸、特别难过。
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直到白小顺追上来,关切地问他“小春哥你怎么了”,他才恍悟,他是在害怕,害怕有一天爱吃苹果的白小顺发现他爱吃梨,没有支持他,也没有嘲笑他,而是一脸平静地路过他。
原来他在心里是那么在意这个小屁崽子啊!
他将这种过分的在意解释为,白家人对他太好了,他需要白家人做出激烈的反应来证明。
想到这里,他对白小顺笑笑,假装不在意地说:“我没事。我带你去逛夜市吧!就在这附近,那里好吃的东西特别多。”
白小顺眼睛一亮:“那咱们快点去!让你说的我都饿了!”
两人抵达的时候,夜市刚开市,每个摊位前排队的人还不多,白小顺到了这里,明显比在星级酒店里更能放得开,也就一阵儿工夫,他吃了铁板鱿鱼、电烤串、鸡翅包饭、花甲粉、臭豆腐、炒焖子、油煎小土豆、粉丝扇贝、烤冷面……
两人从东头逛到西头,小肚子都吃得圆滚滚的,白小顺一边吸奶茶一边感慨:“夜市真是人间胜地啊。”
徐逢春气呼呼地说:“你这破孩子真欠揍,点了那么多东西,每样就尝一口,剩下的都给我,你是不是想要撑死我?我这还是第一次觉得,夜市美食量不要太大,还是小点好。”
白小顺嘻嘻嘻地笑:“小春哥,那我们走回去吧,就当消食儿,顺便看看夜景。”
徐逢春:“行行行,都听你的。”
两人离开夜市,沿着城市明渠,一路向南,跨过一座大桥,路过一个街边公园,走过一条商业街的步行街,许多滑板少年、街舞少年汇聚于此,肆意张扬青春活力,白小顺拿着刚刚在快餐店买的甜筒,一边小口小口地吃着,一边静静地站在旁边看着。
忽然,一个穿着一身球服、头戴发带的高大男孩踩着滑板破风而来,在白小顺身边绕了两圈,笑嘻嘻地吹出一声暧昧的口哨,把白小顺惊得不知所措。
站在不远处的徐逢春看见这一幕,大步走过来,怒吼一声:“嘿!你干什么?”
那个男孩咻一下滑出老远,在他伙伴的哄笑声中回头喊了句:“吃冰激凌的小白兔!哈哈哈。”
徐逢春的脸拉得老长,抬手指了指那群人,随后对白小顺说:“那家伙没撞到你吧?走,咱们回去。”
白小顺舔了一口甜筒的奶油,粉红的小舌头尖儿扫了一圈嘴唇,说道:“他没碰到我,就是吓了我一跳,我又不认识他,可能是想邀请我一起玩吧,不过我不会。他们玩得好,看起来很酷。”
徐逢春哼哼笑了两下,小声说道:“果然,好看的男孩子在外面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白小顺没听清:“什么?”
徐逢春摇摇头:“没什么,快走吧。以后不要那样吃甜筒,也别穿高筒白袜子。”
白小顺:“为什么?”
徐逢春:“太热!会把脚捂臭!”
白小顺紧紧跟着徐逢春,小声嘟囔:“我从来不臭脚啊。”
他们回到酒店时,将近晚上九点。两人分别洗完澡,徐逢春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白小顺去小卧室里做卷子。过了很久,徐逢春去给白小顺送水,发现他已经趴在床上睡着了,四仰八叉儿的,像安心暴露肚皮的小猫儿。
徐逢春叹了口气,将卷子和文具收拾起来,帮他盖上薄被,坐着发了会呆,然后回大卧室睡了。
在家里,小二楼既要住人又要做生意,空间有限,没有多余的房间,白小顺的房间最大,他的床也是找老师傅定制的,类似榻榻米,比普通的床要大,加上两人都是男孩子,他们便一直睡在一起。到了常安,徐迎冬给他们开了套房,空间足够,他们可以不睡在一起,徐逢春不知道白小顺什么感觉,反正,他是觉得不太习惯。
幸好逛夜市时运动量比较大,身体比较疲惫,他反反复复烙了一会儿煎饼,最后还是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中,他被从卫生间传出来的断断续续的水流声吵醒。
“天亮了吗?谁在洗澡吗?”徐逢春缓了片刻,摸黑爬起来往卫生间的方向走。
卫生间的门半掩着,暗黄色的灯光从黑暗中流淌出来。徐逢春悄悄走过去,伸长脖子往里看,竟然看到白小顺站在盥洗台前,正在奋力搓洗什么。
徐逢春轻咳一声,假装是来上厕所的,推门而入时还打着哈欠,问道:“小顺儿,你怎么起这么早?洗什么呢?”
白小顺显然被吓了一大跳,慌乱中将正在清洗的东西攥成一团,握在手里,不断有肥皂沫沫从指缝间漏出来,他全然顾不上,头也不敢抬,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没没什么,我……那个那个……”
徐逢春一见这场面,顿时什么都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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