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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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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的,命都可以交出去,皇太极怎么会让海兰珠平白受委屈?

    果然皇太极好像没听见布木布泰故意挑拨的话,同时自动屏蔽了她抛过去的媚眼,不避人地将哭成泪人的海兰珠抱在怀里,柔声安慰。

    等她缓过来才温声问:“谁欺负你了?”

    “……”

    饶是早有准备,明玉心里还是一声卧槽。

    布木布泰添油加醋那一番话还不如放个屁,放个屁还有味道,她说了跟没说一样,皇太极都不问海兰珠,看见她哭就认定是被人欺负了。

    至于被谁欺负了,还用问吗?

    大福晋脸上有些挂不住,海兰珠躲在皇太极怀里抽抽噎噎:“没、没谁欺负我,我想让明玉过些天来宫里陪陪我。”

    皇太极看向明玉:“你不愿意?”

    明玉狂甩汗,您都这么问了,谁敢不愿意,忙说:“求之不得。”

    皇太极轻轻拍了拍海兰珠的后背:“明玉答应了,别哭了。”

    海兰珠孩子似的破涕为笑,漂亮的狐狸眼亮晶晶的。

    她从小不被父母重视,也不敢跟兄弟姐妹争抢。一十六岁还在家里帮着照顾弟弟妹妹,看顾哥哥的孩子,看顾弟弟的孩子。

    直到大福晋带着布木布泰回家省亲,她跟父母出门迎接被皇太极看上,才有幸嫁入汗王宫。

    可能长生天觉得从前薄待了她,想要给她补偿,皇太极待她如珍似宝,恩宠远远胜过九年前入宫的亲妹妹布木布泰。

    海兰珠受宠若惊,用尽平生的温柔回报皇太极,却并不敢恃宠生娇,生怕皇太极觉得她不懂事,从此厌弃了她。

    可她的不争不抢,步步退让,只换来了别人的轻视践踏,步步紧逼。

    于是她鼓起勇气为自己争了一回,在大汗面前骄纵了一回,没想到竟然赢了,心情莫名飞扬。

    海兰珠喜欢这种感觉。

    与遭人践踏相比,她似乎更喜欢被人敬而远之。

    明玉并不知道,她这趟进宫点燃了一个宠妃的胜负欲,汗王宫好不容易保持的均势将被打破,宫斗扯头花大军再添一员猛将。

    皇太极帮海兰珠得偿所愿便带着她离开了,从头到尾都没跟大福晋说一句话,也没分半个眼神给她。

    大福晋胸口闷闷,有种吃苍蝇喝醋的恶心感,朝众人无力地挥挥手:“都散了吧。”

    明玉脚步匆匆走到屋外,长长吐出一口气,她宁愿在书房给狗男人铺纸磨墨也不想再进这劳什子的汗王宫了。

    冷风扑面,明玉打了个寒战,这才清醒过来。

    想谁不好,想他!

    “明玉。”身后有人喊她的名字。

    明玉叹气,叫你胡思乱想,报应来了吧。

    明玉假装没听见,快步往外走,可这花盆鞋穿得不如别人久,磕磕绊绊地还是被追上了。

    “阴魂不散缠上我了?”明玉转头,笑容可掬,脚下却没停。

    对方也扬起一张笑脸:“你不答应我,该缠还得缠。”

    明玉不理,脚下生风,布木布泰如影随形,不知道的还以为俩人在赛跑。

    踩着高跷赛跑。

    身后苏茉儿也没闲着,一边加快脚步,一边问娜塔:“明玉福晋今儿怎么没穿那件玄狐斗篷啊?”

    娜塔气喘吁吁:“被、被墨尔根代青穿走了。”

    苏茉儿暗暗勾唇,心说墨尔根代青心里还是有侧福晋的,然后听娜塔憨笑一声,又道:“墨尔根代青临走拿了福晋亲手做的牛肉干,拿了福晋亲手缝制的一床被褥,还穿了福晋身上的黑斗篷。”

    “嘻嘻,羞死人了!”娜塔搓脸。

    苏茉儿身子一歪,差点崴了脚。

    几乎同时,前边明玉也出现了同样的状况,却被斜方伸出来的手臂稳稳接住。

    苏茉儿抬头看见魏循俊美无俦的侧脸,他扶着明玉,紧张地问她有没有崴到脚。

    魏循在汗王宫住了好几年,跟她好上也有两年了,苏茉儿从来没见他如此紧张过自己。

    她摔倒了,魏循只会站在旁边,冷冷说一句:“仔细脚下。”

    苏茉儿不嫌弃他是太监,愿意跟他好,她以为魏循天生就是这样,冷情冷性,直到今天才发现是她想错了。

    魏循也有紧张人的时候,是她不配。

    明玉说好像扭到了脚,魏循想都没想弯腰脱掉了明玉的鞋去摸她的脚,摸一下问一声疼不疼。明玉说疼,他给明玉穿好鞋,将明玉打横抱起往外走。

    这一切做得行云流水,旁若无人,都没发现她就跟在后面。

    还是娜塔过去问要不要请巫医,魏循说不用的时候,回头看了她一眼。

    “魏循!”苏茉儿忍不住唤了一声,眼泪瞬间夺眶,“你回来好不好?”

    你回来,我们还像从前一样。

    魏循脚步顿了顿,冷冷丢下一句“回不去了”,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边明玉扭伤了脚,多尔衮那边的进展也不太顺利。

    都说额哲是强弩之末,可这个强弩之末极其狡猾,先是买通归降大金的蒙古将领,提前得知了大汗的作战计划,巧妙绕过所有陷阱,一路向西疯狂逃窜。

    多尔衮不得不推翻皇太极制定的所有计划,顶着违反军令的巨大压力,在粮食耗尽的情况下一路猎杀黄羊为食,将额哲赶到了戈壁大漠边缘。

    烤熟的黄羊肉发出诱人的香气,可惜没有盐巴,再好的肉吃起来也没滋味。多铎骑了一天马非常饿,可对着吃了十几天毫无滋味的黄羊肉看一眼都想吐。

    多尔衮嘴里叼着牛肉干,席地而坐,望着烤肉的篝火发呆。

    “哥,肉干可是鹰群的口粮。”那些肉干多铎认得,是明玉用生兔肉给海东青做的零嘴,只是简单风干,并没腌制,也是没滋没味,还不如烤熟的黄羊肉。

    况且他们一行人围剿察哈尔残部,全靠鹰群领路,等到了戈壁,猎物减少,鹰群也不一定能吃饱,这些肉干还有大用处。

    多尔衮将嘴里的肉干扔进篝火中,等了一会儿用树枝扒拉出来吃掉。

    刚开始还不觉得什么,快睡着时才发现饥肠辘辘的感觉渐渐消失了,身体的疲惫感似乎也得到了缓解,状态很快恢复到刚刚出征时的巅峰。

    他起身,又扔了几块肉干到火堆里,估摸着快熟了扒拉出来,扔了两块给巡夜的士兵。士兵见有新鲜吃食,也不问是什么直接往嘴里塞。

    没想到黑乎乎的肉干咀嚼起来竟然有股甘甜的味道,越嚼越香,让人舍不得咽下去。

    等咽下之后,咕咕叫的肚肠忽然不叫了,瞌睡虫好像也被赶跑了,不由加快了巡视的脚步。

    一圈巡下来,也不觉得累。于是又巡了一圈,感觉没巡几圈就有人来换班了,见前来换班的人一个个无精打采,索性让他们回去接着睡。

    于是天不亮多尔衮起来发现,巡夜的人没换班,问他们只说不累。

    多铎被惊醒,迷迷糊糊走出帐篷,见两个巡夜人还是前半夜那两个,皱着眉问:“怎么还是你们?”

    两个士兵精神抖擞地齐声回答:“不累,可以随时出发!”

    多铎走过去拍拍他们的肩膀,由衷道:“有前途。”

    追了半个多月,每天只吃一顿没滋没味的黄羊肉,只能睡两个多时辰,他都快熬成人干了,他们居然还这么精神。

    不是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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