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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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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感觉,她现在二十三岁,认识程绍堂那一年十八岁,五年过去了,如果一点儿也没变是不是有些太可怕了?

    所以她不动声色地将秦钲顶了回去——

    “身边人都变了,还说别人不纯粹?”

    满室寂静。

    后来唐璃意识到错误了,地球转动,世界进步,本就应该朝前看,而不是攥住过去不放,可这点她自己过得通透,却始终不能容忍旁人如此。

    可能李格尔也并不喜欢她,碍于秦钲的面子,也许是碍于她为上司,来为她煮羹做饭,她却不领情。

    从前的唐璃陷入怪圈,是在程绍堂那里。如今她忘不掉的,却是许沉吟。

    不过李格尔的体面令人震惊,她不仅不言不语,还在临走之前顺便将碗筷清理干净。

    唐璃尴尬得无所适从,直到送人离开,才彻底松开一口气。

    她心里不好受,或许李格尔心里更不好受。

    ——“她是真的不喜欢我。”

    出来电梯,地下停车场入口,还未上车,李格尔便忍不住说出这句话。

    秦钲牵着她的手,话语未经过大脑,像往日敷衍一样脱口而出:“你想多了,璃璃她就这样。”

    李格尔红着眼眸,吸了吸鼻子,道:“我们都在一起那么多年了,你还忘不了她吗?”

    秦钲皱着眉头回道:“是唐璃不是我,你别乱说。”

    李格尔是没见过许沉吟,但听人说过。那是如此美丽灿烂的姑娘,灿烂到将光环重重压在她身上。

    如果她有能力,不需要依附于秦钲和唐璃工作生活,也许她就不会如此压抑。

    不过她还没有勇气。

    她只需要对方一遍遍强调她的重要性,然后她便也能一遍遍哄好自己。

    “她们关系好,但璃璃和我一样很多年没联系过她了。”秦钲解释说,“我们在一起四.五年了,谁也别猜忌谁,我带你见过父母,我妈很喜欢你,让我尽早娶你,别耽误你,我现在是觉得太早,还不够稳定,要不然的话你早就是我老婆了。”

    李格尔被推促着,坐上副驾驶。

    车子开出地下停车场,视线中夜色浓郁,霓虹闪烁。

    “你喜欢过她吗?”

    李格尔咕哝着,呆呆地望着车前方。

    灯光闪过她的眼睛,委屈情绪似乎又开始浮浮沉沉。

    秦钲:“谁?”

    李格尔说:“唐璃。”

    秦钲扭头看她一眼,眼神十分诧异:“你胡说八道什么呢?我们认识多少年了?”他嗤笑一声,“原来你是吃醋?”

    李格尔没否认,依旧十分委屈。

    秦钲说:“那你可就真冤枉我了,唐璃这个人啊,不光是你觉得她不好相处,我也觉得她难伺候。”他顿了顿,把那句“她若是喜欢你你就会觉得她好相处”掩在心里,继续道:“但她就是能让人感觉靠谱,关键时刻从不掉链子,其实她有很多地方是值得你学习的,她很要强,也很强,上学时同时打几份工,到现在,有两家公司,还有百万粉丝。”

    李格尔沉默道:“我承认……”

    秦钲再度将目光移到她身上,冲人笑笑,颇为贴心道:“你要是不舒服,大不了以后我少带你见她。”

    “算了吧,都是朋友,而且她是我上司。”李格尔肃然看着他,比起那份尴尬,她更害怕秦钲与唐璃的单独共处。

    即便她知道自己是不安作祟——

    唐璃起了两瓶啤酒来喝,她斜撑着脑袋,将窗户开到最大,一件薄如蝉翼的真丝睡裙贴服于身。

    灯关了,窗外有光渗入。

    铃声响起之前,她都毫无预兆。

    “唐璃?”

    对方说出她的名字时,声色暗哑低沉,黑夜里掺杂着性.感隐忍。

    和当年比较,有种微不可察的差别。

    月色皎洁,晚风吹拂。

    唐璃捏着手机,哼笑了声,言语里透着微醺的意味:“程绍堂?”

    “嗯。”他说,“是我。”

    “你真烦人。”

    程绍堂听得一怔:“哪里烦人?”

    唐璃就是笑,笑得很轻很柔,透着听筒沾染磁音,听得他心里发痒。

    他知道她醉了,醉得不多。也知道倘若不是她醉了,这电话八成是要被挂掉的。

    唐璃猫一样蜷缩在沙发里,恍惚间想起曾经也是这般,被人拥进怀里,那怀抱暖的,她一辈子都忘不掉。

    他问她,是不是喝酒了?

    唐璃说:“是啊,怎么着,你管我么?”

    隔着电话,她肆无忌惮,怼人的话说了一箩筐,对面的人竟不敢反抗?

    “程绍堂……”

    “嗯。”

    “你他.妈就是个混蛋。”

    程绍堂无言:“你住哪儿?我去照顾你成吗?”

    唐璃“硌”得一声笑出来,半醒半醉,十分放肆。

    “你想见我就直说,还照顾我……”

    可他却也笑:“对,我想见你。”

    唐璃哼了一声,夜风吹得她有些冷,她缩得更紧了,朦朦胧胧间觉得自己是在做梦,所以一切都不作数。

    “给见么?”他沉声道。

    唐璃透着夜色,手指定在空中,一点一点描绘他的脸:“程绍堂,我承认自己还忘不了你,但我们不可能了。”

    这是重逢后唐璃唯一一次对他敞开心扉,也是最后悔的一次。

    她不知道这句话对于始终憋着一口气的程绍堂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她给了他撞南墙的底气,不死不休。

    程绍堂低声说:“没有什么不可能。”

    他挂断了电话,眼前是同样万家灯火的帝都,霓虹闪烁,迷蒙一片。她的眼睛、笑容、脸庞在城市夜色中凝聚成光,清晰涌现在他脑海中。

    她瘦了,原本皮肤白皙,脸颊带有微微肉感,如今变得更柔和,目光也更犀利。程绍堂站得笔直,想起在酒吧遇到的那晚,她还对他避之不及。

    可是那么久了,他什么都知道了。

    身后的光强烈炽亮,均匀散落地板上。

    不久后,她也会看见这束光。

    过去的几年里,程绍堂置身于工作,有时候累了,就泡一杯热茶放在面前,背靠着座椅,望一望窗外。

    车水马龙的城市高架,挤得水泄不通。

    他的马克杯是纯黑色的,毫无装饰。

    他总会想起唐璃。

    家庭缘由,他对情感很淡漠。唯独那小他十岁的表妹,总爱来找他麻烦,要钱买东西是小事儿,占据他时间让他头疼又无法拒绝。

    立秋爱拿父母离婚来“要挟”他,她巧舌如簧,善于包装,三言两语把自己比喻成世上最可怜的姑娘,他对此嗤之以鼻。

    至少在程绍堂心中,真正的可怜人不该逢人便说,说多了便像极了鲁迅先生的祥林嫂,到最后沦为笑话。

    何况,小姑娘并不是真的可怜。

    送程立秋去r大那天,他极不情愿。

    那天她特别难过,因为刚刚知晓母亲——也就是他的小姑,半年前就与一法国佬结婚,在开学前夕,小姑和法国佬回欧洲了。

    程立秋接受不了,冲着他大喊大叫:“你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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