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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下蛋的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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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温成头商量着,在村里办个识字班儿,教村里上不成小学或还没到年纪的孩子读书,可以不收钱,只收些米面粮油也行。

    这读书班起先是没办起来的,温成头说村子里的孩子哪里要识字,不识字又不是长不大。

    温浪一听温拾要教书,倒是赞成的很,“读书是好事,不识字出去都叫文盲。哥你想教书,更是好事,我去跟乡亲们说一声就成。”

    温成头纳闷儿,“浪子你不也大字儿不认一个,什么时候知道读书的好了?”

    温浪立马低头扒饭,不肯吭声。

    只有看过原著的温拾知道,这都是那装的文质彬彬坐轮椅的主角攻带来的影响。

    主角攻会读几句诗,写一手好字,给温浪这大字不识没见过世面的黑美人迷的七荤八素不着四六,一来二去孩子有了,主角攻却在这种时候不告而别没影了,温浪只能大着肚子回家来。

    算算日子,都快四个月了。

    这花市文里的坏男人啊,还没起点男有责任心。

    温拾上了一小时的语文,半小时的算数,原本还想教孩子们认个abcd,却发现屋外的日头升到了头顶,晌午了,他得去给地里的温浪送饭,于是就给小萝卜头们下了学。

    温拾在温浪的帮助下,总算是学会了用大锅烧水再放个架子热饭。

    锅里是早上剩下的两根红薯一根黏玉米,还有几个粗粮馒头,一盆苞米茬子粥,唯一的配菜是猪油炒的长豆角,加了零星的盐,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科技狠活调味料,这也是温拾目前最喜欢的一道菜。

    将饭热好,盛出温浪的食量,连同碗筷一起放进竹篮里,温拾出发了。

    春天正午的太阳亮的炫目,温拾一路挑有阴凉的地方走,他腿脚慢,想跑跳快些,身体素质也不给他这个机会。

    只是能走在乡间印着雨后泥泞车辙的小路上,额头拂过梨树的枝条,抬手就能摸到那一簇白生生的花瓣,已经是温拾上辈子光敢想想的美梦了。

    上辈子的温拾从有记忆起,就几乎没出过无菌室,他身上总是插满各种管子,外面的世界能要他命的过敏源实在太多,因而一次次病发之后,他直接住进了无菌室。

    自此吃的喝的都是特制合成的稀碎食物,他连原本的大米小米都没吃过,穿过来,才知道香甜的大米和小米熬出的粘稠粥水是何种滋味。

    缓步走了半小时,温拾心扑扑跳的厉害,好在也快到温家的田垄了。

    方站在田埂上,还没招呼出声,那原本就躬身在田里,灰蓝色的褂子系在腰间,只穿一件白色汗衫的温浪立刻福至心灵地直起了腰,那冲着温拾的小麦色脸蛋儿笑出一口闪亮的白牙。

    简直可以去拍牙膏广告。

    “哥!你来了!”瞧见站在田埂上的白衬衫青年,温浪立马拍净手里的土,将踩在泥里的赤脚拔起,往田边儿跑。

    “慢点!”看见过于活跃的温浪,温拾忍不住胆战心惊,这肚子里可有个孩子啊!

    “哥,你累着了吧?其实你不用给我送,我不饿,等傍晚回家再吃也成。”温浪接过篮子,带着脸蛋子晒的红彤彤、气喘吁吁的温拾往树荫下走。

    或许是温拾和原主的性格完全不同,他和温浪相处的还算好,当了小半月亲戚,也会为彼此考虑,“我不是叫你不要下地了吗?你怎么不听?”

    温浪黑亮的眼睛眨了眨,“这有什么,不就是怀个孩子吗?就这几亩地,不是问题。”

    怀孩子这事,温浪毫不避讳,他回家的第一周,就把这事和盘托出了。

    不仅温浪不避讳,温成头短暂惊愕之后,也接受了儿子肚里有个娃的现实,甚至前后院的亲戚相亲,知道这事纷纷上门探望,连村长都亲自到温家慰问,让温浪有什么需要帮忙的,直接开口说,还把自己儿子温牛柱带了来,一口气给温成头家劈了半月的柴。

    看过原著的温拾知道,这也是书里设定,温家村本来就有男人生子的先例,只不过是许久之前了,记录在县志上,听说那年是大旱,一男子梦中遇龙,醒来后肚大不止怀了胎,与此同时天降甘霖,化解了旱灾。

    自此,男人生子在温家村,是奇事也是好事。

    看小说的时候温拾不觉得这设定稀奇,身临其境后,他只觉得这小说里的时代刻写当真荒唐,人淳朴地像是七十年代,物质生活像是八十年代,科技机械勉强苟着九十年代的边角,结果这对男人生孩子的接受程度,直接远超他这个二十一世纪青年近百年。

    不过入乡随俗,到底温拾也沾了温浪的光,吃了不少红皮鸡蛋。

    揭开竹篮上的藻蓝色布巾,里头的食物还带着热气,温浪问:“哥,你吃了吗?”

    “我一会回家吃,这都是给你带的,要不你下午跟我一起回去,我跟温明他爸爸说好了,帮着弄完这几块地,之后小明上课,就什么都不收了。”温拾讲课只收些吃喝的东西,也不收毛票。

    开春地难弄,索性老温家还不算缺吃少喝,便让学生家长帮着整理几块地。

    温拾不是农学的专家,也看不出地弄的好还是不好,种子洒的正还是不正,只是有人帮忙,总好过温拾这个孕夫大着肚子下田。

    “哥,真没事,今早牛柱哥帮我了,还有不到一亩地就折腾好了,到时候就清闲了,”温浪低头吸溜粥水,温拾不知从哪找了片大叶子,放在头顶遮大树缝隙落下的光斑。

    这天还是太晒,晒的他皮肤发烫还有点疼。

    这具身体在眼下这个时代里,也算是细皮嫩肉金贵人了。

    “哥,跟你讲个事。”温浪扒开半拉红薯,往温拾嘴角塞,一个劲说不吃的温拾没躲过,被塞了个正着。

    温拾其实馋的很,甜滋滋香喷喷的红薯立马叫他高兴的眼都眯起来了,“什么事?”

    “我过一阵子,还是想回镇上,到时候我不在家,我爹就托你照顾了。”

    温拾两颊鼓鼓,塞满了细腻甘甜的红薯,往下咽时差点噎到,“你要走了?”

    跳着看剧情线的温拾只记得原著里的温浪是在某一天突然从村子里不告而别的,独自走上了寻找主角攻的道路,而机缘巧合下,他真的一路颠沛流离到了京市。

    破旧的衣裳遮不住温浪圆滚滚的肚子,孤苦伶仃地在街上做卖力气的活,不明真相的人都觉得他是生了什么怪病,对他客气又瞧不起。

    这段日子算是温浪的受苦记,好在他最终遇到了主角攻,两人再度相见是勾天雷动地火,大着肚子就搞事。

    长篇大段的肉温拾当时都略过去了,可后面就是小情侣的孕期甜蜜生活,半点没虐攻。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温浪根本不跟当初隐姓埋名不告而别的主角攻大闹特闹,上个床就把一切都揭过去了,作者还说,温浪会生四个崽。

    后来他想明白了,不能在花市文里要求合理的剧情。

    但眼下要他眼睁睁看着温浪走上一胎四宝的道路,还真有点于心不忍,“你是认真的吗?真的要走?”

    温浪摸摸那已经将近四月,略有凸起的肚子,抿唇点了点头。

    “好,我答应你,但如果你在外面的日子难过,”温拾吞掉最后一口红薯,“一定要回来,这里是你的家。”

    第二天一大早,屋外的大公鸡还没伸长脖子叫唤,温浪就走了,他显然没跟自己老爹商量好,于是发现这事的温成头一条老烟杆都要抽断了。

    大儿子没了,去哪找劳力?

    转眼看到坐在门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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