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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你是个聪明人。你的顾虑,我也都懂。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我接受你们了,那贝贝就和我亲孙女一样。以后你上班,我会在家帮你带孩子。结婚后,你和郑瀚什么要孩子,我也不干涉。我是真的觉得你好,才想让你给我当儿媳妇的。”

    “我这个人你也知道,是没什么说头的。只要你踏踏实实的跟郑瀚过日子,我绝对不会为难你。”

    郑小娥的话,让秋岚那颗当妈的心,麻花一样,扭成一团。郑小娥真诚的态度,也让秋岚非常的动容。

    之前秋岚在金家当了十年儿媳妇,可金母从来没有像郑小娥这样,跟秋岚说过知心话。同时,她也没给秋岚做过一顿饭,帮秋岚带过一次孩子。跟刻薄的金母一比较,郑小娥美好的都有些不真实了。

    这样的婆婆,是秋岚想拥有的。金贝贝能够幸福也是秋岚所期待的。再想想好像还不错的郑瀚,最终秋岚没有拒绝郑小娥。

    她说:“婶,你让我再考虑考虑,我需要再好好想想。我这个岁数也不年轻了,我……”

    “我懂。”郑小娥理解的点头。“你慢慢考虑,也可以慢慢的考验郑瀚。婶今天来,就是想告诉你我的态度。我希望你以后和郑瀚相处的时候,不要有心理负担。我没别的意思,你想怎么办,都按照你的节奏来。”

    “还有,我想跟你说一下,明天早上我会过来接贝贝,带她去我们大杂院玩。你放心,我们那边的孩子都和善,肯定不会欺负贝贝。我邻居家的小姑娘,今年也上一年级。她们和贝贝同级,正好可以一起玩。”

    郑小娥的体贴,再次让秋岚动容。

    一个人坚持久了,突然有个人如此温柔的关怀她。那种感动,真不是一句两句感谢话,能够说的清楚的。那天郑小娥离开后,秋岚的心情还是久久都不能平复。

    之后,郑小娥就成了秋岚家的常客。她像是金贝贝的亲奶奶一样,照顾着金贝贝,陪着她玩耍。让金贝贝每天都开心的像是一朵花。郑瀚经过郑小娥的提点,也比之前主动了很多。

    这四个人越处越像一家人。眼看郑瀚要再娶,并且婆婆还更喜欢那个儿媳妇。郑家的二儿媳妇董悦坐不住了。

    郑家的一切,都应该是她的。突然来了一对陌生的母女,抢了她的风头,董悦怎么能甘心?从郑夏那里知道秋岚和郑瀚的渊源后,董悦出手了。

    她去找了郑瀚的前妻金凤。并把郑瀚正在追求秋岚,郑小娥还十分喜欢秋岚的事情,告诉了金凤。

    她貌似好心,实在心机的对金凤说:“唉,我真替你和你哥可惜。你们这两兄妹,可让那俩人给涮的不轻。”

    金凤听完这话果然十分的生气。可气过,她没有冲到郑家来大吵大闹,而是挫败的独自一人黯然神伤。

    金凤果然如幸芳想的那样,成长了许多,不再是原来那个任性妄为的金凤了。

    现在金家不比从前。金凤能在革委会找到一份工作,靠的是群众基础。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金凤现在是不能干缺德事,失民心的。她和郑瀚,金岩和秋岚,具体是怎么回事,明眼人都知道。当时她们闹到登报断绝关系。现在这事好不容易过去,如果金凤不管不顾,再去找郑家麻烦,那旧事重提,倒霉的肯定不止是郑家和郑瀚。

    金凤的损失会比他们大。她这个革委会监督员的位置,不是那么好坐的。为了前途,金凤不能当一个疯女人。

    金凤没有闹腾,董悦最为失望。

    可惜,实在太可惜了。这么好的炮手,居然没有点炮。董悦说不出的烦躁。

    董悦是个只敢玩阴招的人。她可以躲在金凤背后搅风搅雨,让她出头跟郑小娥互撕,她却做不到。最终,她只能咬着牙,狠狠的看着郑瀚娶了秋岚。

    为了夺回她在郑家的头把交椅,董悦决定立刻生儿子。只要她能生下郑家的长孙,那她就还没输。

    董悦忙着造小孩,不给郑小娥添堵了,瞬间让郑小娥耳根子清净了很多。

    为感谢幸芳帮她解决了心腹大患,郑小娥见天往幸芳家送水果和其他好吃的。吃的冬至宝宝,一见到郑小娥,就会下意识的伸出小胖手。

    幸芳说冬至,让他收敛一点,别逮人就要吃的,冬至答应的好好的,再见了郑小娥却依旧如故。在冬至宝宝眼里,郑小娥天天来他们家,根本不是别人。所以他找她要吃的,根本没毛病。

    幸芳管不了冬至,只好投桃报李,多照顾郑家的金贝贝。

    如此,金贝贝迅速融入大杂院,拥有了一段热闹又难忘的童年。

    第126章

    ◎赶不走的追求者◎

    孩子上了小学, 时间仿佛被上了发条,一下子就比从前快了很多。

    好像昨天幸芳才送孩子们去的学校读书,今天她们就念完一年级了。那个速度快的, 幸芳回想起来, 都会恍惚。以为她的生活,被偷偷的装了加速器。

    时光匆匆如流水,一去不复返。但岁月是优待幸芳的。

    岁月这把杀猪刀, 能摧毁很多东西。它能让白月光变饭粒子,让朱砂痣变蚊子血。很多曾经很美好的东西, 最后都会被岁月摧残,失去了它原来的魅力。但幸芳没有。

    幸芳是被时光优待的美人。几年过去, 冬至宝宝都两岁多了, 她却一点儿都没。

    也不对, 幸芳不是一点儿都没变。幸芳是变了的。她变得更美, 更有韵味了。

    美、艳、少、妇,风情万种, 说的就是现在的幸芳。曾经的幸芳太青涩,能吸引一大片目光,纯靠她脸长的好看。现在的幸芳是绽放的红玫瑰, 美丽中还带着刺, 更加让人着迷。

    幸芳那张绝美的脸,配上她现在不俗的气质,杀伤力不是吹的。

    幸芳的脸,本就对男人有极致的吸引力。她现在又是别人的漂亮老婆,按照男人那种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的想法, 幸芳就更馋人了。

    宋文城一直没回来, 他的震慑力越来越弱后, 有些自以为是的男人,就开始明目张胆的给幸芳献殷勤,想撬宋文城的墙角。

    那些人会嬉皮笑脸的,凑到幸芳身边,跟幸芳开玩笑。他们还会给幸芳送礼物,帮幸芳干活。幸芳越不搭理他们,他们就越来劲。

    哪天幸芳被他们惹恼了,瞪他们一眼。他们能像过年似的,高兴一整天。

    幸芳越烦这些苍蝇,这帮‘绿豆蝇’就越要在幸芳的耳边嗡嗡嗡。

    其中范大彪最张扬,也最惹人烦。

    范大彪是厂长的小舅子,在幸芳第一天来舒城的时候,他就招惹过幸芳。那时候幸芳没搭理他,他就有些来劲。后来,幸芳先是暴揍金浩,又和宋文城订婚。范大彪不敢惹宋文城,才藏起了他的小心思,没来招惹幸芳。

    但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尤其幸芳这种极品尤物,男人见过怎么还能忘的掉?

    范大彪婚前不是个老实人,婚后他也不会因为结婚了,就收心、改过自新。狗改不了吃屎。范大彪这种花心大萝卜,也戒不掉他总想招猫逗狗、拈花惹草的心。

    作为厂长的小舅子,范大彪再没用,凭借孙厂长的势和他手里的钱,也能让他在女人堆里无往不利。

    以往的成功经验,让范大彪特别的膨胀。他以为幸芳和别的女人一样,他随便给点好处,幸芳就会给他一个笑脸。

    可幸芳不是那种人。

    范大彪自以为是的纠缠,让幸芳烦不胜烦。终于,在范大彪又一次高调的,来给幸芳送礼、说垃圾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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