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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最厉害的狼组成,狼王通常在这个梯队里,它走在最后,不止要控制队伍,确保没有狼掉队,还要负责断后,防止敌人从后袭击。

    总之,狼群的行进队伍是其具有智慧的体现,每一梯度的作用环环相扣,成员们互相保护,只为大家安全抵达目的地。

    朝夕这支狼群因为数量少,队伍稍微特殊一些。

    比如,本该数量最多的第三梯队只有两只狼,那就是念兹和卡哈。因为狼群中唯二的雌狼不认为比雄性乙等狼差,不甘示弱地站到了第二一堆去。

    第四梯队本来也不该只有狼王一只狼,但他们的狼群数量恰好,既没有过多丙等也没有过多甲等。

    因此,狼群中只有朝夕既有资格、又有能力站在队伍的最后方把握全局。

    念兹发现自己站位时,还蛮开心的,因为离朝夕很近,结果真走起来,他们根本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算起来,他在狼群里都是最轻松的狼之一了。

    最前方的狼分要分担背皮毛毯的任务,几张毯子大家轮流背,它们后方的四只乙等狼还要负责守护食物,反正储备粮出问题。

    虽然背着东西远行累了点,但狼群至少不用担心在路上受冻挨饿而失去同伴。

    走在路上,越走天越黑。

    念兹身上驮着它的小毯子,爪子从雪里踩进又拔出,爪垫都僵了。

    “还有~多久~休息啊~”刚断断续续向卡哈问出这句话,后方的朝夕就发出了休息的指令。

    “嚎呜——”

    “嗷呼~”念兹松了口气,直接就地一躺,吐着舌头假装自己是只没长爪的咸鱼。

    累死了,他要变成一只废耶了。

    “别……”卡哈刚想提醒他,却发现后方一个身影靠近过来,立马闭上嘴扭头溜走。

    “怎么了?”念兹还有点摸不着头脑,回过头一看,原来是狼王来找他了。

    念兹一直觉得在狼群所有狼中,朝夕的长相最标准好看的。

    从耳朵、眼睛到鼻尖简直是黄金比例,尖尖的耳朵竖起来大小刚好,椭圆的眼睛既可霸气,又可以可爱温柔。

    最奇妙的是嘴巴,长的刚刚好。再长一点就容易尖嘴猴腮,看着不像好狼;再短一点又有点太可爱了,不协调。

    朝夕现在这样就非常刚好,标准且帅气,是只俊俏的好狼。

    被念兹赋予高度评价的狼王用脑袋拱了拱他,“起来了,去安全的地方再休息。”

    小狗赖在地上哼哼唧唧:“怎么还要挪地方呀,我爪子都走酸了。”

    狼王歪了下脑袋:“那我背你?”

    “嗷呜!”这些念兹就来劲了,蹭得跳起来,爬上白狼为他低下的背,尾巴恨不得摇成螺旋桨:“谢谢大王。”

    朝夕背着他往旁边走,小狗身上的披风垂下来,给它也罩在了里面。

    两只脑袋贴在一起,更小的那只问:“怎么样,耶耶的肚子是不是暖暖哒?”

    “是。”狼王配合他:“你是发热小狗。”

    “嘿嘿~”小狗得意洋洋地晃脑袋,软软的耳朵在狼脸上蹭来蹭去,惹得狼心痒痒的。

    好想找个机会咬一口,朝夕想。

    不然老惦记着。

    狼群停下的地方左右各有两座小山包,朝夕左右嗅嗅,选择了右边那侧,在众目睽睽之下背着念兹爬了上去。

    给小狗都整不好意思了。

    念兹本来只是想撒个娇的,看它走到山脚边,就打算下来自己走了。

    但朝夕阻止了他:“别动,我带你上去就好。”

    “哼哼……也行叭。”群狼瞩目之下,念兹只好把脑袋埋进狼背的毛毛里装鸵鸟。

    哎呀,还怪让耶害羞的呢。

    众狼:麻木,且习以为常。

    害羞啥呢,老大惯你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狼群中,只有岚风眼神复杂地看着一狼犬交叠的身影。

    它在心里比较:白狼比那只小犬高一截,后者趴在狼背上爪子都可以荡秋千;白狼还比他大很多,不论是体长还是身高,根本都不是一个型号的,小狗站在狼王旁边真就像幼崽一样。

    虽然念兹已经澄清过很多次,它已经成年了,但还是……

    岚风深深叹了一口气。

    造孽啊!.

    经过一天的奔波跋涉,狼群终于在小山包的背风坡安营扎寨下来,开始进食休息。

    在途中临时过夜,狼群一般会选择睡在一起,互相取暖,有意外情况也好通知同伴。

    不过有了皮毛毯子以后,众狼就变成了各自抱团挤在毯子底下,只有没毯子的狼王孤身一狼。

    它示意卡萨给大家分食物,最先分到的狼王拥有一整块纯肉干,越后面分到的,骨头和不好吃的部分就越多,这是没办法的事。

    念兹领到的就是一块有很多小骨头的部分,不过他个头小,胃口也小,这些肉倒也够吃,就是要小心别把骨头吞下去。

    萨摩耶的牙齿没法把骨头咬烂,那些碎骨头吞下去,可能还会划破他的肠胃。

    自从上次,和岚风明说了它想让念兹当狼后的意图后,朝夕对念兹的特殊待遇又更明显一些,虽然原本就已经明显到大家都看得出来了。

    但朝夕拿到它的食物后不吃,等念兹也领到他的那份,叼着肉干给念兹分的时候还是把其他狼惊到了。

    优先进食和享用最好的食物,是狼王的特权,而现在,它在把这种权利慢慢和念兹分享。

    念兹听到朝夕想跟它换食物的时候,也傻了片刻,连连摇头:“不要,大王你自己吃。”

    朝夕把肉干放下来,目光落到被念兹艰难分出来的骨头上:“你不会咬骨头,吃不饱,我们还要走很长的路。”

    “吃的饱!”念兹和它强调:“我这么小一只耶,才能吃多少东西。而且难道大王就能吃骨头吗?”

    朝夕一脸认真地点了头:“我能。”

    “就是嘛……啊啊啊?”念兹震惊地爪爪捧脸:“骨头要怎么吃?”

    狼王淡定的给他做了个示范,

    它丝毫不嫌弃那些细骨头是念兹从嘴巴吐出来的,直接嗷呜一口塞进嘴里,嚼巴嚼巴,锋利的牙齿轻易将骨头咬烂,然后吞了下去。

    吃完后,它看向念兹,用眼神表示:就是这么吃的。

    念兹:“……”

    耶耶惊呆.JPG

    “所以,你把骨头给我,我的肉给你。”朝夕看似公平的说道:“我吃多少就给你多少。”

    “……”念兹欲言又止:“可是……好吧,那你少给一点哦!”

    真的会有狼吃骨头啊?

    ——当然没有。

    除非是生存环境很恶劣,缺少食物的时候。

    狼群走在路上,确实需要缩减进食,但整个浪群会将最好的食物供给给狼王,何况它们还没有到达那个地步,不论是哪一只狼缩减了食物,也不应该轮到狼王才对。

    只是朝夕不想要看到他养的小狗可怜巴巴啃骨头,也不想让其他狼贡献出它们的食物,所以它选择了把自己的肉干和念兹做“交换”。

    念兹也不是一只真的小傻狗,他默默把这件事记进了心里,盘算着有机会,他高低得捉十只八只的猎物给朝夕补回来。

    ——

    吃完一顿便餐,天早就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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