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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可去,无家可归,狼狈不堪地卖掉了身上最贵的东西。

    她对金钱没有概念,但她一向不会亏待自己,就像分手后的那二十道私房菜,就像那些奢侈的包包。她应该拿那一万块钱住舒服的酒店,或者吃一顿大餐,做一切利己的事。

    总之,她绝不可能,也不应当,用身上几乎所有的钱,为沈墨卿的生日买下了一个白金兔子吊坠。

    ——也许对奢靡惯了的小兔子来说,这个奢侈品只不过是寻常的东西。

    可谁都清楚,这个白金吊坠,对那一刻,无家可归,无处可去的小兔子而言,是何等奢侈的物品。

    这太反常了,这不合常理,甚至该死的不合司徒厌的mbti。

    这简直就像司徒厌也爱沈墨卿一样。

    令人难以置信,简直匪夷所思。

    可它就这样,就这样切切实实的发生了。

    这下好了,这下让刻薄的沈墨卿怎么办?让沈墨卿怎么放弃?

    可她现在在哪儿呢?

    这样冷,这样冷的冬天,她一个人孤零零的,要去哪里过冬呢?兔子的皮毛够厚吗?

    所以,是谁逼走了她呢?是谁一个劲儿的觉得小兔子亏欠她,觉得小兔子不爱她,觉t?得小兔子实在三心二意,欠她太多太多,是谁一定要把那些血淋淋的真相撕开给她看,一定要叫她难过呢?

    是谁说着爱,又用私心逼走了她?!

    "Crumble into me……"

    在女歌手沙哑的腔调里,沈墨卿的眼圈渐渐红了,她感觉到一阵难以呼吸。

    她猛然闭上了眼睛,却因为手头太过用力,兔子又叫了一声。

    “厌厌最可爱。”

    她睁开眼睛,望着它,想。

    这也许应当是司徒厌在某一年,机缘巧合得到的一份礼物。

    只是时光久远,连主人也把它藏在毛茸茸皮囊下的声音遗忘了。

    “厌厌最可爱”这句话,在时光的洗涤下,渐渐落了灰,又变得陈旧,直到谁也不再记得。

    过一会儿,她颤着手,慢慢的拿起了那个小兔子吻着鸢尾花的吊坠,挂在了兔子玩偶的脖子上。

    小兔子依然那样陈旧,那样无辜,望着她。

    徜徉的冬日阳光穿破层层雾气,照耀在它身上,让它凝望着沈墨卿的眼睛闪闪发光。

    她低下头,轻轻地,小心翼翼地,温柔地吻了它。

    "Wherever you will wither,I wanna help regrow."

    「无论你在哪里枯萎,我都想让你重新盛开。」

    第46章 玻璃

    40

    西城的老别墅, 墙上攀着一片爬山虎。

    独属于盛夏葳蕤茂盛的姿态已然不见,爬山虎干瘪暗黄的枝干爬在墙壁上, 像一片纵横交错的枯骨。

    好在不是所有的植物都要像墙外的生命那样历经风霜,别墅内有一片很大的西式花园,建着一片玻璃花房,花房里的郁金香、三角梅绣球花,和杜鹃,依然干净, 纯洁,漂亮。

    玻璃花房设计的很大,也很美丽,姹紫嫣红的花丛小径里,有一架爬满紫藤花的藤编秋千。

    蓝头发的少女坐在秋千上, 脑袋靠着藤编的绳子,睡着了。

    少女的头发已经有点褪色了, 从深蓝色褪成了一种很浅的冰蓝色,更衬得她皮肤白皙, 一张脸称得上是惊艳的漂亮。

    陆翡秋过来的时候, 看到的就是这副景象。

    她只是安静地坐在那儿打着瞌睡,甚至不必睁开眼睛,玻璃花房里被花匠静心培育的所有花朵, 都在她那张漂亮到惊心动魄的美丽下黯然失色。

    陆翡秋拿起手机, 拍了一张。

    少女定格在了这个瞬间。

    她美丽的脸上映着紫藤花的倒影,光落在她的睫毛上, 泛着一种明媚的纯金。

    安睡于群花之中的少女, 像一幅精美的油画。

    陆翡秋的手贴在玻璃上,凝望着这副画。

    她的思绪不觉间飘远了很多。

    这个别墅的年代确实很久远了, 它的原主人是一对老夫妻,儿子出了国,他们两个住在这里,沈家保姆葛兰曾经也为老夫妻做过几年阿姨,有些情分,陆翡秋被发现不是沈清妍亲女儿,被沈家赶出来以后,她们就被老夫妻收留了,在这边住了很长时间。

    那算得上是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

    不过好景不长,老夫妻去世了以后,他们的儿子从美国回来,把她们赶走了,说这别墅要对外租出去,她们不能再赖在这里。

    她们又过了一段颠沛流离的生活。

    后来,陆翡秋手头宽裕后,就把这座别墅买了下来。

    在陆翡秋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这座玻璃花房。

    老夫妻还在的时候,会把它打理得生机勃勃,很是漂亮。只不过后来的租客显然无心打理,陆翡秋再看见它的时候,里面杂草横生,花也全都枯萎了,入目一片荒芜景象。

    陆翡秋很多时候很忙,但每回来这里的时候都会带点儿花,或者种子,嘱咐花匠们养好。

    现在,她为她的玻璃花房带回了最美丽的那朵花。

    司徒厌没打太久的瞌睡,就醒了。

    她掀起眼皮,就看见了玻璃外的陆翡秋。

    她容色秾艳,黑眼红唇,蓬松的长卷发落在雪白皮草披肩上,一袭极其优雅的酒红色露肩旗袍,脖颈处扣着珠光哑润的珍珠扣,看起来格外优雅。

    莫名的,司徒厌想。

    其实陆翡秋,年纪也没有多大。

    但她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好像在社会上摸打滚爬了很久一样,总是显得很稳重,很成熟,她运筹帷幄,就好像所有的事情都会按照她所想的那样发展。

    见她醒了,陆翡秋唇角习惯一般勾起了一抹微笑,推开玻璃门进来了,叫她:“厌厌。”

    “……”

    司徒厌说:“手机还我。”

    她冷静地说:“我不会跟你出国结婚的,我有女朋友。”

    司徒厌刚被陆翡秋带过来的时候还会大哭大闹抗议,试图用各种尖酸刻薄的花令陆翡秋难受,又或者报警威胁,但陆翡秋并不在意,种种措施无果以后,司徒厌终于意识到了一件事——

    那就是,会把她那些无理取闹,那些刻薄之言,庄重放进心里,并且试图改变自己的人。

    只有沈墨卿一个而已。

    而大部分人,只会一边说爱她,一边对她的诉求视而不见——

    “今晚的私人飞机到美国。”陆翡秋蹲下来,仰头望着她,那双狭长的眼睛里全然都是她的倒影。

    她语调温柔,像潺潺流过顽石的溪水,“厌厌,以后什么都听你的,别闹脾气了,好吗。”

    司徒厌没再说话。

    因为她知道,说了也是没用的。

    陆翡秋……爱她。

    所以,把她攥在了手心,便不会放开了,也不会允许她做规矩以外的所有事情。

    而规矩是灵活的,爱她的那个人,说规矩是什么,就是什么。

    不可以反驳,也不可以违抗。

    或者说可以反驳,也可以违抗,但没有意义,因为什么也不会改变。

    就像当初的妈妈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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