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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啊”了一声,“对,险些忘了,梁甫有家室,不像我,好东西都花在自己身上了。”

    “这镯子很美,很衬你。”

    林清眼眸流转,伸出手再为齐桓倒上了一杯酒。镯子在炉火的微光下闪耀异常,好似将苍穹的辰星都纳入了这红宝石中。

    前些时日,成王送礼齐桓总是不肯收,于是林清就收了,林清一收,齐桓便没有什么推脱的由,成王再使上几把劲儿,齐桓那条脆弱的、道貌岸然的防线,就一触即溃了。

    那一夜,当一整箱白银悄然抬入齐桓在顺天城外的一处私宅时,他在烛光下凝视这些白花花的银子,想起成王作为一个王爷在自己面前谄笑的模样,他几乎醉了。他根本不在意这些钱财,他在意的是那些目光。

    权力可以带来钱财,可钱财却不一定带来权力。

    如今他齐桓,什么都有了,独独有两样,隋瑛有,他没有。

    他抬眼看向眼前小口饮酒、两颊早已绯红的美人,心中涌上一股炽热,可很快,智将不该升起的火焰烧灭。他又恢复了清明神色。

    这样细微的变化全部收归林清眼底,对于齐桓这个人,他还有一些事情不明白,所以他并不着急。哪怕两人彼此都心知肚明对方或多或少都在演戏,可他们愿意为了彼此演戏。

    “梁甫,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提出变法么?”许是醉了,林清的收又伸向齐桓,齐桓应时地握住了他的手。

    “我不知道。”齐桓说的是实话,变法无非强国富民,可林清都造反了,还来谈这个?

    林清歪头一笑,“当真不知?”

    “知道也不会说,伤感情。”齐桓微笑道。

    林清哈哈笑了起来,从躺椅上坐直身体,朝齐桓凑近:“我啊,只是需要一个手段,一个工具,你想弄掉一些人,总得有些说法吧?”

    林清狡黠地眨了眨眼:“有些人故作清高,道貌岸然,就是我大宁朝的毒瘤,你说程陨霜那些人,凭什么看不起我啊?你我当时在兵部,操心的还少吗?我们如此鞠躬尽瘁,恪尽职守,到最后呢?”

    林清反手握住了齐桓的手,认真道:“说个真心话,我真的受够了,受够了…… 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什么都想通了。梁甫,你不会也看不起我罢?这话,我就跟你一个人说了,我林安晚这辈子啊,不值得,不值得……”

    说着林清就淌下两行热泪,齐桓定定地看着他,在这一刻,其中真假他看不清了。

    “我从来没有看不起你。”齐桓说。

    “当真?”

    齐桓抬手,拨开林清额间的碎发,用拇指抹掉他脸上的泪,说:“程陨霜那种人,他们是成不了事的,他们活在妄想当中,从来不肯正视现实。你我不一样,我们是一路人,这世界对我们来说太黑暗了,要燃烧自己的血肉,才能照亮一条路来。”

    “梁甫……”

    齐桓轻声笑了笑,自嘲而又悲哀,他望向一边,道:“他说的没错,你是靠仇恨活下来的。”

    “谁?”

    “张邈。”

    林清心中一凛,却不动声色,依旧梨花带雨地问:“何故提及他呢?”

    “是啊,何故提及他,只是近些日子以来,我一直都在想他。”齐桓喝下一口酒,兴致似乎高昂了起来,一股无名火焰燃烧在了他的双眸里。

    他兀地看向林清,交杂着仇恨以及怜悯,这双眸子里的仇恨深不见底,快要将林清吸进去。

    林清吓了一跳,不自觉地缩了缩。适当的怯懦总是挑人心弦,齐桓的心此刻就像被一把刮刀狠狠地刮了一下。

    他一把扯过林清,让林清掉进自己怀里,他吻在他的唇上。

    林清几乎失去了思考,齐桓的吻凶猛,带有强烈的恨意以及占有。他撬开林清紧闭的牙关,手就伸向了他柔软的脖颈,用力扼住了林清的呼吸。

    林清喉间发出喑哑,手不自觉地去推齐桓,而齐桓在这一刻却是真真正正地醉了。原来是这种味道,他如痴如醉,隋瑛品鉴过无数次的唇,是这样的清甜和柔软。

    他食髓知味地吻着林清,却也只到亲吻这一步,他的舌尖在林清的唇腔里探索,好似在寻找另一个人的痕迹。他疯狂地堵住林清的喘息和呻吟,在林清最终无法承受咬伤他的下唇时,他终于睁开了眼睛,松开了林清。

    林清挣扎地起身,捂住胸口,剧烈地大口呼吸。

    “原来是这样的感觉……”齐桓也站起身,看着林清在栏杆下躬身喘息。他露出一抹病态的笑容。

    “很多次我都在想,他所拥有的,我也都有了,如今就连你,也在我的怀里了。”齐桓走向林清,帮他顺气:“你看出来了,不是吗?”

    他将林清提起来怼在亭柱上,亲吻他的唇、他的脖颈。

    “你看,我也可以对你这样做了。”

    “谁说嫉恨不是一种伟大的感情?谁说仇恨不能鞭策一个人走到终点?”

    “见善,见善,见善……”齐桓醉了,他将脸埋在林清柔软的颈窝里,“我们真的是一类人啊,我们是一类人。”

    第169章 第一百六十八章 往事

    齐桓在林清剧烈的喘息中, 让回忆漂向多年前的他第一次上京的时刻。

    岁月就像酒糟一样酿造着这些回忆,浓郁得要让齐桓无法呼吸。

    他的身上好像还穿着离乡前的那一件打着补丁的素衣,他的肩上, 好似还背着那个沉重得压迫着他的自尊的包裹。

    来到了京城后,他用自己仅剩的一点银子住进了“鱼跃”客栈。这里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考生,对于齐桓来说, 他是负担不起鱼跃客栈的费用的,可是他临走前,母亲切切嘱咐道,莫要叫人看不起,去京城里, 住好吃好,专心准备会试。

    他齐桓,是乡试中的佼佼者。他知道他会中进士,于是他几乎掏光了钱包, 用作为自己的最后一笔投资。

    鱼跃客栈里住的考生并非大富大贵,都是家境尚可的商人之子或者一些小地方来的官宦子弟。齐桓观察着他们,他努力让自己的眼神不那么怯懦, 他也努力不让他人知晓,自己每天只能喝上一壶茶, 吃上一盘菜,落榻于鱼跃客栈里最靠里的也就是最便宜的房间。

    可是他依旧会感受到那些在午后吃酒听曲儿的公子哥儿们向他投来的鄙夷的目光。

    因为他的衣裳是粗布的,尽管小心遮掩, 还有一些补丁会暴露出来。有时候为了遮盖这些贫穷的印记, 他都不敢做大动作。这时,他听到了有人嗤笑道:“瞧,端端的公子哥儿呢!”

    齐桓的脸红了, 同时,他将目光扫过这些人,他记下了这些面孔。这些面孔,有的落榜黯然回乡,有些金榜题名做了官。当他得势后,那些曾经瞧不起他的官员奴颜卑膝地站在他面前点头哈腰时,他会故意在他们面前提起鱼跃客栈的那些时光。

    他欣赏那些官员们的脸颊如何变红,如何谄笑着说当时的自己是如此狗眼看人低。

    可是,齐桓知道,他对他们根本不在意。

    他在意的只有一个人。

    很奇怪,这个人是鱼跃客栈里唯一没有瞧不起他的人,甚至跟他一样,定的是鱼跃客栈里最便宜的房间,穿的也是素衣,只是身上没有补丁而已。

    他叫隋瑛,字在山。

    齐桓小心翼翼地关注着这个人。

    他每日除了读书,就是在顺天城的大街小巷去逛,他走过的街道不过那几条,当时齐桓在想,那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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