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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椿阿榧将早饭摆出来,正好遇到拓跋骁回来。

    他携着一团热气进来,浑身都被汗水湿透了。

    这是干什么去了?

    姜从珚疑惑地看了眼,却没问,她现在不是很想跟他说话。

    “多取点肉饼来。”拓跋骁吩咐两个侍女。

    因没料到他这时候回来,两个丫鬟只摆了她一个人的早饭,大多都是素的,肉饼也只摆了半个。

    两人一起吃过几次饭,她也摸清拓跋骁的口味了,他并不挑剔味道,只是喜荤不喜素,偏爱稍咸一点的味道,可能是平日运动量大出汗多需要补充盐分吧,当然,最重要的是他饭量巨大,一个人能吃掉她十个人的量。

    真的不是她夸张,而是她亲眼见过,那天她吃了半碗粥半个饼,而他却足足吃了七个饼和两大碗粥。

    不过他本身体格摆在这儿,运动消耗大也正常。

    拓跋骁本想坐到她旁边挨着她,姜从珚抬着手臂阻止。

    一身臭汗味儿。

    “你要不洗洗,要不坐我对面。”姜从珚鼓着脸说。

    这是她能忍受的极限,才不要被他蹭上一身汗味儿。

    拓跋骁从未见过比她还爱洁的人,沾了泥、沾了血不行,喝了酒、出点汗也不行,按她这性子,要是让她去军队里待几天,恐怕都能把自己憋死。

    “娇气!”他无奈叹了口气,坐到她对面。

    先前实在憋得难受,他出门之后骑上骊鹰去跑了几圈马,又射了许久的箭才将精力发泄出去,现在天气暖和,一番剧烈运动下来难免出汗,结果就遭她嫌弃了。

    阿榧把肉饼端上来,这有点像后世的肉夹馍,外面是切开的面饼,里面是剁碎的羊肉,被香料腌制又用铁锅炒熟,羊肉和油脂的芳香彻底被激发出来,拓跋骁当时吃了一次就喜欢上了,只是路上并不是一直都有新鲜羊肉,吃的次数并不多。

    早上出去消耗了一个多时辰,拓跋骁也饿了,伸手就要抓。

    “啪!”

    他手伸到半空中,却被忽然打了一下。

    不疼,软软的,他甚至还想来一下。

    “洗手。”姜从珚冷冷提醒他。

    拓跋骁:“……”

    “又不是你吃。”

    姜从珚瞪他:“我的饭,不洗手不许吃,不然你自己叫人弄。”

    拓跋骁不情不愿地收回手,吩咐她丫鬟,“打水来。”

    阿椿就赶紧端水去了。

    拓跋骁就着铜盆里的水飞快搓了几把,然后伸到她面前,“公主检查检查,洗干净了没。”

    姜从珚:“……”阴阳怪气的。

    她懒得理他,自顾自吃早饭,昨夜的消耗超出平时许多,她是真的有点饿了。

    拓跋骁有很多优点,他打仗强,有威望,能驯服底下的兵士,作为君主赏罚分明,也不算残暴,但他也有很多缺点,比如有时太过野蛮强势的性格,还有就是这不讲究的生活习惯。

    草原生存环境恶劣,他常年行军打仗条件简陋,顾不上个人卫生她也能理解,但理解不代表能接受,她也没拿自己的标准要求他,但是,在她面前,尤其是靠近她的时候,姜从珚一定要他洗干净了,至少不能有明显的异味,也不能有恶心她的行为。

    拓跋骁呢,被她提醒后也照她要求做了,只是总要调侃她两句。

    吃完饭,拓跋骁让丫鬟下去,又抱着她腻

    歪了一会儿,直到她才梳好的发髻又要凌乱了,她重重地推了他几下,男人才恋恋不舍地抬起头。

    他真恨不得时时刻刻搂着她,可搂在一起吧,不干点什么又不可能。

    她又说疼不愿意,他也没办法。

    最后他只能强迫自己找点正事干才,不然他满脑子都是她雪白玲珑的娇躯,还有她在自己身下梨花带雨的模样。

    于是他去巡查鲜卑军队,再去跟各部首领交流。

    他离开太久,需要露面展示自己的威信,加上各部首领平时也不在王庭,这次是因为他的婚礼才聚到一起,难得会面,自然有许多事。

    他一走,姜从珚便命阿椿阿榧将内间收拾收拾,搬回自己的帐篷。

    昨夜是新婚她才住这边,拓跋骁的王帐华丽虽华丽,舒适程度却没她自己布置的帐篷好,现在那边净室也搭好了,就更方便了。

    光是走回去姜从珚都有些艰难,她又要面子不肯坐轿,也不肯让人扶。

    回到寝帐,她歇了会儿,正想叫兕子过来问点事情,却见她抓着一个胡婢进来。

    “女郎,她刚刚在外面探头探脑,鬼鬼祟祟的,该不会想偷东西吧。”

    姜从珚看去。

    那胡婢听她这么说立马慌了,赶紧求饶,“公主,奴不是偷东西的,真的不是,奴只是想看公主有没有需要奴服侍的地方。”

    她一开口,说的竟然是汉语?

    姜从珚有些意外,仔细瞧了眼她的模样,发现对方虽然穿着胡服,但五官却不完全是鲜卑人的面貌,反而更像汉人。

    她忽然记起第一天抵达王庭时,帐篷前确实有两个胡婢跪着迎接,只是她不需要旁人伺候,这两天也没出现在面前,便抛在脑后了。

    她以为被调回去了,没想到还在。

    “那你为什么在帐篷前逗留?”姜从珚问。

    女婢连忙回答,“奴一直不能服侍公主,奴怕公主不要奴,就会把奴退回原来的奴隶营。”

    她跪在地上,深深低着头,瘦弱的身体还在发抖,看起来害怕得不行。

    “奴隶营?这是怎么回事?给我说说。”

    女婢小心答:“奴隶营就是别的部落打仗失败后被抓起来的奴隶待的地方,奴是女奴营中的,因为会说中原话,前不久被俟力发选中来服侍公主,可奴来了好多天都没能见到公主,要是被王知道,奴肯定会被退回女奴营里的,奴不想回去,奴想服侍公主。”

    说到最后,她的语气都带上了祈求,仿佛对她而言被退回女奴营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

    姜从珚确实不需要她服侍,现在却改变了主意,主动问:“你叫什么名字?”

    婢女有些怕她,一直跪在地上低着头,“奴没有名字,俟力发只叫奴女十四。”

    姜从珚沉默了下,这称呼一听就知道只是个编号。

    她又问,“你是鲜卑和汉人的混血吗?”

    “是,奴身上有汉人血脉。”女十四答。

    姜从珚若有所思,“那现在族中,像你这样混血的多吗?”

    女十四将头埋得更深了,“奴、奴也不太清楚,不过跟奴居住在一起的混血奴婢就有好几百人。”

    好几百人……按照王庭的人口密度来看,这比例不低了。

    既然王庭中有这么多混血,那这些鲜卑人还敌视汉人?不,或许正是因为混血的太多,他们才更加警惕。

    “你们这些混血都是奴隶吗?”姜从珚又问。

    “除了王身边的莫多娄将军,大多数都是。”

    姜从珚吸了口气,心里暗叹一声,看来混血儿在鲜卑族中的日子确实很艰难。

    这些混血儿,多半都是别的势力战败后,里面的女人被当做奴隶抓过来,最后成为那些男人的财产和泄欲工具,后来便有了这些孩子。

    前两年拓跋骁四处征战收服各部,于是这些混血奴隶又被当做财产被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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