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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思路有问题。

    小偷盗窃为了侵财,厂领导都没必要做出这种事来。

    于是大家想到,这烟头或许是之前哪位厂里领导在视察的时候留下,刚好被当作证物发现。

    可除了这个烟头,现场再未发现任何物证。

    调查人员陷入了两难境地,放弃这个物证,调查又要陷入僵局。

    姜菱和宋观书下班路上,遇见了谢朗,跟早上几乎一样的场景,谢朗在自行车车棚开锁,“等等我,咱一起走。”

    宋观书和谢朗并排骑行,姜菱坐在自行车后座,听着两人聊天。

    “宋哥,你跟姜菱现在住哪儿啊?”

    “就在钢铁厂的家属区。”

    “钢铁厂啊,我听说那块环境不太好。”

    “是,钢铁厂污染大,灰尘多。”

    窗户玻璃永远雾蒙蒙,每天早上都要用抹布擦一遍自行车的车座和把手。

    “不过我听说,就在钢铁厂家属区那边,开了一家家常菜的小饭馆,味道还不错,我请你们啊?”

    前一天晚上才吃了红烧肉,姜菱对下馆子兴致缺缺。

    谢朗很热情,“先别急着拒绝,咱们也好些日子没有一起聚聚了。”

    “那,好吧。”

    谢朗是从同事口中大致听说了地点,七拐八绕在钢铁厂附近的家属区找了好几圈,都没有找到那家小饭馆。

    还是宋观书根据他的描述,在胡同里找到了这家店。

    没有招牌幌子,门口有一盏昏黄的灯光,很符合影视作品中对黑店的描述。

    就连是派出所实习生的谢朗都心里打鼓,可千万别遇见个孙二娘。

    走近店门,大家心头的顾虑被打消了一半,里面坐着两桌正在喝酒吃饭的客人,老板看见有顾客进门,十分热情地将简易菜单递过去。

    计划经济之下,市场经济悄悄冒头。

    就像昨天宋观书买到了五花肉的黑市,还有这种隐蔽在居民区之中的小饭店。

    饭点开在老板自家的房子里,支了两张桌子,平常多是钢铁厂的工人来打牙祭,上门食客不多,两三张桌子足以应对。

    近些年说是打压私营,社会环境较之往常好了很多。

    虽说周围环境差了一点,谢朗却点了点头,小声跟身边两人说,“这服务态度还不错,比国营饭店的服务员态度好。”

    说是简易菜单,上头只有不足十道菜,谢朗得过同事指点,“要一道油浸鱼,还有这个……”

    老板并非本地人,操着南方口音。

    上菜速度不算快,等菜的时候,谢朗跟老板要了一小瓶二锅头。

    他给宋观书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杯,“你们结婚的时候,实在是抽不开身,见谅。”

    宋观书抿了一小口酒,“工作要紧,可以理解。”

    随着谢朗点的第一道菜被端上来,老板送上三碗冒着热气的米饭,“您请慢用,剩下的菜很快出锅。”

    姜菱试探地吃了一口鱼,然后眼睛亮了,“这鱼味道真不错,你们别光顾着喝酒,多吃菜。”

    在老板上汤的时候,姜菱还不忘夸赞厨师的手艺好,“这是我在北城吃过最好吃的鱼了。”

    说起来,这也是她穿越到现在吃过的第一条鱼,没有能够对比的,说是最好吃的一条倒也不夸张。

    暖乎乎的皮蛋肉饼汤入肚,姜菱突然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被美食治愈。

    宋观书不常喝酒,只偶尔谢朗要跟他碰杯的时候,他才会抿上一口,他更多时候在喝汤吃饭。

    谢朗喝酒喝得又多又急,他似乎是喝醉了,脸很红,从脖子红到了脑门。

    他感慨道,“咱们可有段时间没有聚了。”

    “宋哥,自从你考上大学以后,咱就没有在一起吃过饭了,这得有四五年的时间了吧,下乡的时候,我年纪小不懂事,多亏你还有村里的老知青照顾我,感谢的话都在酒里了。”

    杯子里的二锅头又被他给一口闷了,姜菱手在桌下捅了捅宋观书,“少喝点酒。”万一喝醉了,还得把他给送回去,多麻烦啊。

    谢朗酒量不行,醉得厉害,才喝了小半瓶,就有点大舌头,“咱们那些同学,现在还有联系的,也只有你和赵亮。”

    他伸手还要跟姜菱碰杯,姜菱手上就只有汤碗。

    宋观书举起杯跟他碰了下,“姜菱不能喝酒,我替她喝了。”

    果然,在外人面前,他人模人样。

    “姜菱,我是真没想到,你会跟宋哥走到一起。”心上人嫁人,越想越心酸,他用手擦了下眼角的泪水,“不过嘛,只要你们过得好”

    他说话时有些语无伦次,姜菱把桌上的酒杯收起来,“行了,都别喝酒了,多吃点菜,今天的菜味道很好。”

    姜菱一个人吃掉了半条鱼,两碗汤,两碗米饭,这还不包括其他的炒菜。

    带着醉意的谢朗都忍不住问道,“宋哥是不是不给你吃饱饭啊?”

    这一点,姜菱还是要替宋观书解释一下,结婚两天,连续两天晚上吃肉,这就是领导家也不一定能天天吃肉,在吃食这方面,宋观书没有亏了她的嘴。

    姜菱揉了揉圆滚滚的肚子,“他挺好的,我们在家也经常吃肉,不过怕长肉,不敢吃得太多,今天遇到你请客,那我肯定要吃一点。”

    多吃了两口菜,谢朗许是借了酒,能够连贯讲话,“宋哥,你还记得徐友兰吗?”

    宋观书神情淡淡,“记得,村里的知青,她有什么事吗?”

    姜菱竖起了耳朵,以为能挖掘到宋观书的桃色往事。

    谢朗用筷子将鱼翻身,“原来她也考上大学了,就我们警校旁边的师范学院,我前两天回学校办事,可巧遇见了她,我们聊了很长时间,她说起当年下乡时候的事,让我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谢朗下乡的时间晚,他七五年才下乡,下乡的地点经过他父亲的挑选,就在北城附近的村子,甚至在周末的时候他都能够回家里吃饭。

    因为下乡的时间晚,平日在村里待的时间不长,跟知青们的关系算不上太好。

    尽管下乡时间短,在乡下的一些经历,还是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那段时间,在经历的时候觉得苦,想要逃离,可一旦走出去,却又无比的怀念。

    宋观书平静地听他讲话。

    谢朗看向姜菱,“你不知道,那时候真不容易,春天撒种,夏天拔苗沤肥,秋天收苞米,冬天修水渠……”

    姜菱问,“你为什么下乡。”

    那时候谢朗父亲在革委会,母亲在厂人事处当处长,一个任人事处处长的母亲,至少能给他安排个工作,让他不用下乡受苦。

    看书的时候,姜菱就想不通这一点,她便直接问了出来。

    “那时候我爸想让我进他们那地方,我不愿意去,跟家里反着来。”他耸耸肩,“我就背着家里报名去下乡。”

    合着是叛逆的原因。

    姜菱偷偷看向宋观书,没有猜错的话,他选择下乡,要么是逃避城市中的运动下乡避祸,要么是想要离开那片失去亲人的伤心地。

    宋观书的表情看不出喜怒哀乐,他依旧很平静。

    “徐友兰还说自从你离开祁家屯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你,听说我经常能见到你,还问了你现在过得怎么样。”

    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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