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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路人攻交流中心》1、第一章(第2/3页)
开始说起吧。
我宇宙第一帅,现实里的职业是演员,从小长得就粉雕玉琢冰雪可爱。还在穿纸尿裤的年纪,我就已经登上大荧幕开始为自己赚奶粉钱了。
稍微长大一些,更是片约商演不断。凭借着我的出色外形与得天独厚的演技,虽然有自夸的嫌疑,但我确实做到了小小年纪便在娱乐圈大红大紫,人送外号国民孙子。
年仅五岁,就成为了娱乐圈的顶流。当年有幸参演的那部电影,其票房至今二十年都无人打破。
毫不夸张,当年我火到什么程度呢?几乎家家户户的墙上都粘贴着我小时候的写真,不少新婚夫妇坦言说:希望能生出和我一样的孩子来。
再长大一些,我就更火了。当然了,在此我就不过多赘述。
总之说了这么多,你们只要记住我很帅很有名就可以了。
10l:
...我服了你也知道你说了很多啊,我们是乐子人不是来听你百度百科的。
11l:
孙子你好,孙子再见
12l:
好汉不提当年勇,众所周知很多童星都是越长越丑的,而且因为小时候行程很忙睡眠时间不足,所以长大后个子都矮矮的。
楼主:
回12l,多谢关心但本人净身高185.8谢谢。
14l:
不是说有催眠吗?催眠在哪儿呢?你自恋就自恋,管管我们死活行吗?谁问你多高了。
楼主:
简单介绍完自己后,请允许我再介绍下本帖的另一个主角。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我更想用炮灰或者路人二字来介绍他,而不是用主角。毕竟主角只能有一个,那必须是我!
他算个什么东西,也敢和我相提并论。
他也配?!
30l:
我嘞个超绝白磷型人格啊,怎么好好的,给自己说生气了。
31l:
楼主不是我说,你真是把路走窄了。现在时代已经变化了,什么叫只能有一个主角,你是不是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双男主这种东西。
楼主:
回31l:知道,但我有番位癌。
另私信我的那些人,不好意思我不会爆照的。虽然看不到我的脸是你们的损失,但相信我,看到我之后你们一定会爱上我的,到时候爱而不得才是真正难过的事情。
我这也是为了你们好。
言归正传,让我来继续讲一下对方。
最开始我的确是用死对头一词来称呼他的,可今非昔比。
死对头这个词未免太过暧昧。
我在网上看到过不少以死对头为题材的小说,原本是想要借鉴一下要如何打败死对头。但看着看着我发现:好多死对头作作对,作着作着就做了。
吓得我阅读障碍都要犯了,脑海里甚至浮现出了对方的脸来,更是让人头皮发麻手指发痒。
如何是和对方的话,那...那未免也太惊悚了。
除此之外,死对头一词简直是把对方放在了和我平起平坐的地位上,一想到这儿我就要呕吐了,他一个从底层爬上来的群演配和我平起平坐吗?
48l:
我受不了了,楼主你这是把“他也配”,当成标点符号来用吗?
49l:
据说人的潜意识是会撒谎的,你越反复提起对方不配,那么就说明你越在意对方。而且为什么看小说的时候,脑海里会浮现出对方的脸来?楼主我劝你别挣扎了,弯了就弯了吧不丢人。
50l:
楼上说得对,你俩跳过作对这步,直接送进洞房吧!楼下替我随二百,让我们欢迎下一对嘉宾登场~
51l:
埃及吧配不配的,谁替你随钱。
52l:
太好了,是法老!楼主你有救了!
53l:
给我看吐了都要,楼主明显是个不尊重人的反社会啊,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人都得得到发帖机会而我不行,我182-75-20-16到底差在哪里?
54l:
发的这是什么东西,电话号码吗?
55l:
回53l
大兄弟别自取其辱了,现在小世界主角攻人人胯-下长着火箭,不能缠在腰上的不配做主角攻。路人攻条件也许会稍微差一些,但你16未免也太可爱了吧。
56l:
麦艾斯麦艾斯,我总因阅读速度太快而…后边忘了。真的有这么长吗?楼主你说句话啊,楼主!@楼主
楼主:
刚刚在忙。
大家不用给我打赏,我赚得还挺多的,五岁那年就已经实现了财富自由。有条件的话,你们还是多对自己好一些吧。
思来想去,我还是打算用他姓氏的简拼来代替他,在这里就叫他g好了。
g算是我的同龄人,年纪比我稍微小上几个月。
我们俩像是磁铁的两级,南辕北辙很多东西都是两种极端。
最简单的一条,我富足他贫穷,完完全全的两个阶级。
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他这辈子都不配成为我的对手都无法在我身前蹦跶。
偏偏,老天就是那么无眼,总喜欢发动一些命不由天的改革。
让穷人乍富,让穷人一步步登高来到我面前,给我添堵。
他也配?
65l:
嘎嘎嘎,高频词再次出现“他也配?”,楼主你是被下载了什么插件吗?每天不说够多少多少次他也配就有惩罚是不是?
66l:
我真的很好奇,g他到底怎么你了让你对他这么不满。
再说我们穷人惹没惹到你,一口一个穷人就这素质还演员呢,我看让你有钱才是老天最大的无眼!
楼主:
我没用扫射其他人的意思。
我嘴里的穷人一直都是在特指他,希望大家不要继续对号入座了。
我和g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孤儿院。
六岁那年,我是政府派过去的爱心大使,而他是接受资助的孤儿。
时间已经太远了。
我早就想不起来小时候的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只记得他眼睛很大,皮肤很黑,额角有淤青个头也壮壮的。
孤儿院里吃的东西分明很差,可他仍旧长得像个小牛犊,闷不吭声从我手中接过爱心物资的时候,落在地上的阴影也大大的一团,几乎能完全覆盖住我的影子。
现在回忆起来,他果真从小时就让人觉得讨厌。
101l:
......楼主你别挣扎了算我求你,这还叫印象不深?你知不知道你一共用了九十三个字来形容对方?具体到对方的外貌皮肤体型,就连额角的伤口都历历在目。别太爱了大兄弟,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痴汉专区才是你命中注定的家啊,回家吧你回家吧。
102l:
科科,我觉得分区没错啊,楼主确实一股小人得志的气焰。不过不是因可以把死对头踩在脚底而得志,而是因终于可以对男神为所欲为而得志。
103l:
呵呵呵就你这痴汉样真不愧被打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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