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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英雄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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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最忌讳脑门贴标签,被定性。
    无论好的坏的,以后想要突破这种桎梏或者束缚都不容易。
    得付出更多的辛苦和努力,最终还未必能成功。
    林殊觉得自己没救了。
    一时吃软饭,一辈子软饭男。
    乔一维和小白猫决定以后自力更生自立自强,他没办法反驳拒绝。
    这是人家的女孩子们的自尊。
    他得尊重。
    晚上,寝室里鼾声此起彼伏,不知道是哪个混蛋在磨牙。
    他睡不着,枕着胳膊在想乔一维和小白猫。
    不一会儿,他笑了。
    翻个身子,两手托着后脑,黑暗中的眼睛亮晶晶。
    让他继续吃软饭,当软饭男。
    不管里面有没有开玩笑的成分,他都觉得心里很暖。
    被人养活,是一种幸福。
    小时候有父母,长大了有朋友。
    既然遇见了,就要珍惜,不能轻易放弃。
    幸福是彼此的事情,单方面的幸福,那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是自私,是贪婪。
    他不知道以后跟乔一维她们会如何如何,也没想过那么多。
    想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要让她们开心。
    有危险的时候挡在前面,保护她们。
    不管来历多么不可思议,但她们是林殊的朋友。
    是的,朋友。
    可以依托互相照顾的朋友。
    ……
    课后,林殊接到艾丽斯的电话。
    “安迪来了,晚上一起吃饭。”
    “安迪,你哥,他来海州了?”
    “嗯,指名道姓要见你,晚上八点,巴达维亚西餐厅。”
    “好,我准时到,多问一嘴啊,你哥为啥要见我?”
    艾丽斯沉默了会儿,才缓缓道出原因,“他爱上你了。”
    “我靠。”
    林殊手机差点甩出去。
    萝莉一旦邪恶起来,简直是一万点的精准伤害。
    跟安迪见面,林殊还是很期待的。
    安迪某些程度上来说,是他的偶像,也是他未来人生的模板。
    当面讨教,机会不能错过。
    为此,他下午翘课了。
    去市场买衣服,风格款式趋向于西化,但结实耐用的那种。
    他觉的像安迪那类型的男人早已不注重刻意修饰的外表,而是注重内涵和实用。
    他也得尽量把自己扮得成熟一些,摸摸下巴,感觉很遗憾,缺少一脸浓密的络腮胡子。
    如果像是王洛宾那种,肯定一出场就能把安迪震住。
    晚上去赴宴之前,他还特地上网查了一下安迪的过往。
    这个人在某些领域内非常有名,个人的推特和微博上拥有数百万粉丝,是个明星般的人物。
    现在想想,艾丽斯她们那个养父也真是厉害。
    收养的三个孩子都不简单。
    艾丽斯是毕业于常春藤高校的双料硕士,领域内年轻专家。
    黛丝是以美貌和财富出名的名媛,让男人奢望而又难以企及。
    安迪又是个足迹踏遍全世界的冒险家,极限运动高手。
    寻常人家想培养出一个来都不容易,人家一下子就出来仨。
    培养方式,后天环境,但先天基因也很重要。
    林殊觉得自己的基因就不错。
    一半咏春嫡系传人的基因,缺乏后天培养的因素,但当个冒险家,应该不缺基础层面。
    ……
    海州有三家最正宗的西餐厅,巴达维亚就是其中一家。
    林殊没来过,但听寝室的老六吹嘘过这里。
    皮风衣,马丁靴,格子衬衫配丝巾,一副放荡不羁的造型。
    如果再贴腿挎着两把左轮枪,戴上一顶牛仔帽那就齐活了。
    林殊身材高大,拥有六块腹肌的男人,肩宽背厚,完全撑得起来这套行头,还真有些雄性气质,很n。
    明这一点。
    安迪还没来,艾丽斯和黛丝姐妹俩先到的。
    包间装饰华丽,外面响着优雅的钢琴曲。
    绛色的贴身绒衣,勾勒出了凹凸有致的身体线条,茶色大波浪卷发的黛丝画着精致的淡妆,桃花眼,嫩红唇,妩媚妖娆,一颦一笑动人心旌。
    黑长直的艾丽斯今夜是吸血萝莉造型,黑白镶边的公主裙,黑色大蝴蝶结,清冷孤傲,像是二次元世界里蹦出来的。
    林殊这身装扮,吓了她俩一跳,毕竟这不符合林殊一直以来的咸鱼气质。
    艾丽斯翻了个白眼,“要不要这么夸张啊?”
    黛丝眼波儿流转,精心做过美甲的双手交叉托着软乎乎的下巴,妩媚的笑道:“可爱的小男人,你想给安迪留一个深深的印象吗?”
    艾丽斯噗嗤笑了,启开一瓶酸奶,插进吸管,边喝边道:“我今天告诉他说安迪爱上他了,所以喽,晚上就来这么一出,估计是互相爱了,林殊,加油,安迪真喜欢你这类型的。”
    “没错,我的确喜欢你这类型的男人。”
    身后传来陌生男人的声音,同时肩膀上多了一只手,林殊下意识闪开,嚯地转身,刚才进来时就被两人调侃,忘记关门了。
    身后这位给林殊印象最深的就是脸上那黑亮的八字胡,这家伙简直就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身高与自己相仿,但气质太独特了,模仿不来,极具魅力。
    乍然见到偶像,林殊有点紧张,尤其是对方刚才那句话,让他心脏跳得稍微快了些。
    “安迪?”
    “没错,我就是安迪,艾丽斯的哥哥,黛丝的弟弟。”
    一笑满口白牙,风度气质都很迷人。
    这个男人,我喜欢。林殊心里这么叫着。
    伸出手去,“林殊,请多关照。”
    与对方的大手刚一握上,林殊脸色微变。
    这人懂功夫,练过拳。手上的劲道很大。
    林殊虽然没系统的练过咏春,但小时候就敢跟街上的混混叫板,身体素质方面绝对不差。
    对方想跟他较劲,不能怂,这是留下第一印象的关键时刻。
    两个身材同样高大的男人握手对视,脸上都挂着微笑。
    艾丽斯在旁边吐槽,“瞧见了没,我就说他们两个互相爱慕吧,现实版的搞基撒狗粮。”
    僵持了大概能有一分钟,林殊的脸色开始涨的有点红了。
    安迪适时松手,爽朗大笑,“不错,真不错。”
    林殊的风度也不差,笑容也挺爽朗的,“你也厉害。”
    两人都把手背到身后,在哆嗦。
    亦同时在心里暗骂对方,混蛋,好大的手劲。
    男女初次相见,互有好感,接下来的发展可能会一见钟情。
    男人和男人之间有一见如故的说法。
    矫情些,就叫英雄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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