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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民国之夺玉》40-60(第3/33页)
黑眸定定地望着自己,仿佛是在等自己说点什么。
然而他还没说话,沈天赐已经大步走上前,紧紧握住孟连生的手:“小孟,昨天一直太激动,都没来得及好好感谢你。这回多亏你把我们家二公子从姓王的手中救走,不然我们沈家损失钱不说,光是这份屈辱二公子都该受不住。”
孟连生对他淡淡一笑,又将目光瞥向沈玉桐:“我和二公子是朋友,这是我应该做的。”
沈玉桐嘴唇翕张,正要开口,沈天赐又已经先道:“知道你们是朋友,我们玉桐有你这样一个为他两肋插刀的朋友,是他的福气。”
他这话触动了沈玉桐,心道,那孟连生有自己这个朋友,大概要算是倒了大霉。
相识这么久,他帮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甚至为了自己不顾性命。而自己什么都没给他,还将人带上了歪路。
他知道孟连生一直看着自己,应该是是想听他说点什么——比如对昨晚的事做个解释?发表点意见?
可是他能说什么?又该说什么?
因为脑子还混乱着,他干脆装傻充愣,缄口不言。
加之这个早上沈天赐一直就没离开左右,之后阿福程达也过来一起用早点,帮他收拾行李。
就算他真想与孟连生说点私密话,也没了机会。
最后自认做人坦坦荡荡的沈二公子,罕见地当了一回缩头乌龟,什么都不说了。
无非是两个男人做了一桩世俗中本该男女做的事罢了,但也正因为他们都是男人,便无需遵循世俗强加的伦常枷锁。
简而言之,这无关谁的清白与贞操,只要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孟连生依旧还有机会走上世俗的幸福之路。
一顿早饭吃过,几人便紧赶慢赶着上了马车。
顿珠带着人与孟连生一起来送行。
沈天赐因为终于将自家这位金贵的小堂弟接回家,满心都是欢喜,脸上的皱纹快笑成花。一个个地拱手作揖:“这段时间我家二公子给大家添麻烦了,回头你们来自流井,我一定好好招待。”
顿珠豪迈道:“二公子是我的朋友,随时欢迎你们再来西康。”
沈玉桐笑说:“顿珠兄弟,叨扰多时,后会有期。”
顿珠朗声笑道:“后会有期。”
沈玉桐一直让自己融入这热闹的送别中,刻意地不去看孟连生,但最终还是得好好与他说到别。
他深呼吸一口气,佯装轻松地走上前,才发觉对方神情恍惚,失魂落魄,一双乌沉沉的眼睛约莫是一直没离开自己,待自己看向他时,那眸子蓦地一亮,涌上浓烈的急切和渴望。
沈玉桐心头一痛,面上却依旧对他露出一个微笑,道:“小孟,保重!”
孟连生用力点头:“二公子,你也是。”
他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显然还在等他接下来的话。
但沈玉桐什么都再没说,只拍拍他的肩膀,然后转身随着沈天赐登上马车。
沈天赐坐在车厢尾巴,掀着帘子与众人挥手道别,坐在他旁边的沈玉桐,也象征性地扬了扬了手,目光落在孟连生那张落寞的脸上,忽然想到什么似的,道:“天赐哥,你身上有钱吗?”
沈天赐随手掏出钱袋,问:“你要钱作何?”
沈玉桐直接将他的钱袋拿过来,倒出里面是十几枚大洋,皱眉道:“就这么点?”
沈天赐道:“现在这世道,出门在外哪敢带太多。”然后小声凑到他跟前道,“不过我还带了条小黄鱼。”
“给我!”沈玉桐伸出手。
沈天赐虽然被他弄得一头雾水,但还是从胸口中掏出那枚金条递给他。
沈玉桐一手拿着金条,一手握着把大洋,越过他跳下车,走到孟连生跟前,将两只手里的东西往他手里塞:“小孟,这些钱你拿着。”
孟连生目光落在他手中银色的大洋和黄灿灿的金条,连连摇头,一双手更是背在身后。
沈玉桐抬头,见他嘴唇紧抿,面颊涨红,连眼睛都泛上红色,分明是委屈难过的模样。他微微一怔,反应过来他是误会了自己的意图。
两人昨晚发生那样的关系,今早自己什么都没说,现在道别又给他塞钱,怎么看都不大对味。
他一时哭笑不得,想着昨晚虽然是自己主动,但最终被压的也是自己,这家伙可是没少在自己身上使劲,现在自己身上还酸疼着呢,要说委屈也是自己委屈。
他怅然般叹息一声,将孟连生的手从身后拉出来,柔声道:“小孟,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着你在这边住了几个月,带的钱应该花得差不多。过几日你就要回上海,出门在外,身上多点钱傍身才方便。”见对方还攥着拳头,又放低声音道,“若是方便,你回去时从自流井走,我们还能再一起待一两日。”
这话的意思,就是自己不是那等提裤子不认人的混账玩意儿。
孟连生听了这话,目光微动,才将手张开,接过他手中的大洋和金条。
然后点点头,轻声道:“好。”
*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那句话,你们懂的。
第43章、第四十三章 再次离别
仲秋时分,西康的烟园进入丰收季。
孟连生在离开之前,跟着桑吉顿珠父子,最后一次参观罂粟园。
热火朝天的收获场景,让所有人都喜不自胜,即使是不吃鸦片的顿珠,脸上也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因为知道这些白色的植物乳汁,很快就会变成银元和黄金。
顿珠不爱鸦片,但爱钱财,有钱才能守卫领地。
唯有孟连生望着烟园的忙碌,一脸的波澜不惊。
他对鸦片向来不以为然,对金钱也无甚渴望。他的欲望从来出自本能,比如饿了就想吃,困了就要睡。
直到去了上海,见到沈玉桐,才有了一种更高级的欲望。他很清楚这就人与人之间会产生的情爱,虽然不明白自己这份情爱为何会发生在一个男人身上,但似乎也并非什么稀奇事,毕竟他读过不少书,知道自古以来就有龙阳之好断袖之癖一说。去了上海滩,也见识过不少公子哥捧男戏子。
当然,沈玉桐不是戏子,他是高贵的公子哥,是星辰一样的人物。孟连生自认对他也绝无半点狎昵之心,而是一种认真坚定的爱慕,比起任何话本中才子佳人坚贞不渝的爱情,也丝毫不会逊色。
他手放进口袋里,摸了摸那根冰凉的小黄鱼,又忍不住想起那晚。
他以前只道鸦片是让人上瘾的玩意,吃上几次就会离不得,所以他从来不碰。不想,原来这世上还有比鸦片更厉害的玩意,尝一回就上瘾。光是想一想,便心痒难耐,恨不得马上再尝一尝那滋味。
他其实早就懂得这事,幼时在乡下,他见过山上的公猴骑母猴,路上的公狗骑母狗,到了春天,院墙上的母猫一天更是会被公猫骑上三回。
再长大一点,兄长带他去看戏,乡间草台班子的小曲儿野得很,唱得都是“我没婆娘你没汉,快来让我干一干”,男人们哄堂大笑,小媳妇儿们则个个红了脸。
那时他就知道,自己作为男子汉,长大了也是要干人的,只是没去想是男人还是女人。
后来漫长的饥荒年,他这种欲望姗姗来迟,直到进了柏公馆,身体才渐渐觉醒。开始是早上单纯地竖帐篷,后来慢慢地在梦中将这件事与沈玉桐联在一起。
而如今,他做过的梦变成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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