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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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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煜意有所指,眸光穿透王絮,仿若遥视他人。

    幼年之时,常有无数人,亟待趋附于他。与王絮一样,纵巧为掩饰,亦难掩内心的一份冷漠。

    “第一次见你,”他舌尖抵住渗血的牙齿,不住地喘气,“你在书案边发抖,可攥着匕首的手比谁都稳。我就知道,你和他们一样——”

    “一样想要我的命,却偏要做出温顺的样子。”

    周煜唇一扯,眼梢带上笑意,“你是这样的人,初见你时,我便知道。”

    不知是疼还是抖,他说得极为艰难,眉头抬得更高了,微微一笑,“不想担责,又想得到一切。”

    王絮垂着眼皮看他,始终不言一语。夜色更深了,影子即将吞掉他的最后一寸天光。

    “这天下之大,早已没有你的容身之处。”王絮看见他唇角微动,说出最后半句,“我送你上路。”

    周煜挣扎着抬手,声气弱得像游丝,“把我送回陈国,才是正路——”

    剧痛与寒意,沿脊骨蔓延而上,王絮挑断他左右手筋脉,一柄刀插进他心口左三寸。

    一道黑影,悄然而至,覆于身侧。随之一声轻叹,一只粗手自后探来。

    王絮转过身,望向那个意想不到的人。

    瞬息之间,身后周煜不见了。

    先时青年跪坐之处,唯余地上一点膝印。

    这人来的悄无声息,若不是有出神入化的武功,便是对此地极为熟悉。

    于此时施手,缘由未明。

    胡不归捋须而叹,摊手怅道:“既造杀孽,业债加身,自此之后,再难觅回头之路。”

    “便让我替你吧。”

    周遭墓碑林立之处,草堆间碧焰腾跃纷飞,焚化的纸钱声,连绵不绝于耳。

    周煜跌在崖壁下的棺材中,血浸红了乌木棺材,长发淌在血泊中,一双原本含笑的眼在这渐深的夜里冷了下来,浓烈的血腥味一蓬蓬向上升起。

    胡不归向王絮伸手,递出一道袖帕。她面颊早刮出一道血痕,侧身一闪,冷风乘领口缝隙灌入。

    眨眼间,王絮也踩上了那片松软的青苔地。

    沙砾无声无息地自崖畔滚落。

    “难道,我会杀你不成?”胡不归轻“唉”一声,眼中似有不忍,“你是来找怀愁的?”

    “你再也找不到它了。”他眉间笼上薄雾一样的倦怠,“当年制作忘忧的人,是我父亲。销毁怀愁的人,正是我。”

    “老夫以性命担保,这世上,再无怀愁。”

    胡不归早知自己踏上的是条不归路。

    连廊朱柱下生满了野花杂草,宫墙下的老树盘根错节,他八岁时爬树掏雀蛋,不慎掉到一团影子上。

    头顶传来带笑的温声:“疼吗?”

    胡不归抬头,撞上一双沾了露水的眼,是椭圆的香樟叶模样。树下少年蹲在墙根,穿一身半旧的青衫。

    “你在写什么酸诗?”

    胡不归坐起来,发现这人膝上摊着张纸,不过他不识几个字,少年耐心地逐字念与他听。

    “不是诗。”少年莞尔一笑,站起身,“是策论。”

    “虽说你在笑,但你看上去不太高兴?”

    “我不想去太学。”胡不归忽然开口,盯着少年衣襟上沾的草籽,“我走了,没人护着阿娘……”

    他是宫院里长大的孩子,顽劣成性,母亲总与父亲争执。

    父亲面上是端方君子,世人皆道他宅心仁厚。胡不归觉得,父亲的笑却像一幅假面,寒津津的不带半分热气。

    夕阳把少年人的影子拉得老长,他身上的青草味叫胡不归想打喷嚏。

    “昨儿见西市有难民卖儿卖女,那孩子跟你一般大,他娘跪在旁边哭,说卖了他换三斗粟米。”

    少年道:“读经史方能入仕,入仕方能护人。”

    “我不去。”胡不归听见自己的声音像绷直的琴弦,“太学太远。”

    “那好吧……”少年长长地叹气。

    胡不归跟着站起身,一边看他表情,一边严肃地说:“若有一日你我能说了算,就让百姓有饼子吃,让孩子安心地掏雀蛋。”

    少年问:“你说的‘说了算’,要等多久?”

    胡不归泄了气:“我不知道……”

    天际晕黄一片,霜飞的时节方才过去,春花争荣竞发,少年远望向宫墙外头,不知过了多久。

    “或许要十年,或许更久……”

    他望向更远的地方,那里隐约传来市井的喧嚣,胡不归仰首,只看到他夕阳下的侧脸,“等到鹰击长空,鱼翔浅底,老树发出新花,今人非昔人……”

    远处的碧桃开得愈发盛了,有一枝,四五朵,胭脂一样的花瓣落在墙外更广袤的土地上。

    夕阳西下,胡不归看着他,他看着远方,声线清润:“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时间一步一步地向前推。

    多年后,胡不归站在太医院药房前,看桃花纷飞落下,忽然想起那个蒲公英初放的春日。

    习习凉风吹来,少年人眉眼与鲜艳的桃花相映,含了千言万语,欲说还休。

    摊开的纸张在记忆中泛黄。

    只是他这一句话,叫胡不归永生不忘。

    “世乱如倾,政乱如粥,心乱如麻。”

    胡不归的一生,从此为他而活。

    王絮抬眼与胡不归对视,在他长久的沉默中,觉出了一番惆怅的滋味,语气平缓道:“有人与我说,忘忧易得,怀愁难觅,此话当真?”

    “我听说,只要吃下忘忧,便会变成另一个人。”

    胡不归偷窃了一枚忘忧,想彻底改变父亲。

    胡不归躲在帷幔后看他反应,父亲吞下丹药睁开眼,眼里的嫌恶半点不少。

    他的父亲没有任何改变。

    “可我怕他想起,事先毁去了所有的怀愁。”

    “事发后,平日连只蚂蚁都不肯踩的父亲,举着剑追我到锦鲤池。”胡不归叹道,“是靖文公护下我,自此,我为他做事。”

    王絮微一颔首,轻声回道:“你从太医院退下来,也是为了桃花源这些人?”

    “对。”

    几个月前,胡不归看到王絮和明行佛子一起出现,心中有了预感,只是不太确信。

    因此,他一直待在这里,等待他们前来。

    “文公确有遗物留存。”胡不归话音顿住,他抬手轻咳,“殿下也来了吧,他是个说的上话的,不妨叫他看看这泥墙草顶之下,藏着怎样的赤子之心。”

    “文公案头总摆着半块硬饼,他提议,百姓吃不上饭,为官者便该嚼饼咽菜。”

    “山野村夫不懂朝堂纷争,”胡不归放柔声音,“殿下若要取,须得先过了百姓这一关,如今他们要的,不过是文公清白。”

    夜幕降临,大约是有些冷。

    王絮将心头的一点微妙情绪压了下去,微微抬起下巴,目光平视前方,四处看去。

    周煜的尸身分明落在崖底,如今一看,却不见了。

    徐载盈先前沿着河岸寻找出路,二人分别,王絮寻了个地躲起来,撞见周煜一人沿河踽踽而来。

    她的心隐约澎湃起来。

    有人唆使杀人而假手于人,无非是叫她做替罪羔羊。她以徐载盈的匕首,手刃周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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